我們家老大去參加學校辦的象棋比賽,低年級男生組共有26人報名,前五名會再代表學校對外比賽。

看了一下規則,每個人都要比五場,其中除了第一場是隨機選擇對手之外,其餘各場都會由成績相同的人對戰;比如第一場贏了的話就再跟也是一勝0敗的人下,以此類推。

為什麼不安排比六場? 比賽規則為什麼這麼定呢?

原因應該就是根據著名的帕斯卡三角形原理了(Pascal's Triangle);在這樣的賽制下,平均會有1/32的人(01人)五勝0敗,5/32的人(約4人)四勝一敗,所以前五名就很容易決選出來了;若勝負相同者要再細分排名的話,就再看對戰紀錄並考量對戰選手的成績,就很足夠了。

PS1. 我們家老大最後是第二名喔,他超高興的!
PS2. 他之前參加過的一次象棋檢定,報名人數共56人,那麼規則相同的情況,得比幾場呢?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mengruts 的頭像
mengruts

水管's Blog

mengrut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0)